我是清都山水郎

老徐的一张感觉比较怪的照片

Posted by: sleepy on: 二月 3, 2009

- Taken at 12:10 PM on February 03, 2009 - cameraphone upload by ShoZu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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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像facebook不是每次都能同步到我的文字的

Posted by: sleepy on: 二月 3, 2009

The Child In Us by Enigma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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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7 The Child In Us.mp3 (4782 KB)

刚才发了张图片,flickr有了,不错!facebook也有了,也不错!
  不过,之前的一段文字在facebook上就看不到,难道说只有图片才可以上facebook的?
  这次我试试mp3,放一个enigma的《The Child In Us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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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徐,一张我觉得蛮怪的照片

Posted by: sleepy on: 二月 3, 2009

我可怜的博客呀!

Posted by: sleepy on: 二月 3, 2009

我在72松的博客已经有一个多月不能访问了,真不知道72松在干什么!目前的打算是等能访问了就把所有的内容备份下来,然后看是不是要放到这里来。
  刚才看了下facebook,好像没有我前面发的那篇douban的《做连环杀手有十诫》,设置上应该已经成功了呀,不知道为什么。
  一会再试试看flickr,看看能不能同步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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犯罪心理 第四季 Criminal Minds Season 4 (豆瓣)

Posted by: sleepy on: 二月 3, 200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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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inmail.dat (21 KB)

犯罪心理 第四季 Criminal Minds Season 4 (豆瓣) 2009-02-03 11:44 from
http://www.douban.com/subject/3214020/
 
cid:HTMLPack_Curl.gif
 
 
做连环杀手有十诫:
    
  1,最好以前不要有案底,你的DNA、指纹什么的已经储存入库,如果被找到自己的毛发,唾液,精液等,电脑上直接就会现出你的DNA资料,你就等着被抓吧。不
要有意图有目的的杀人,即不要寻仇,不要贪财色而杀人,那样一下子就被查出来的。
    
  2,不要在固定时间固定地点杀固定类型的人。杀人的方式不要用同一种,要多变,可以勒死,溺死,坠死,毒死,打死等。不要规律,一旦被查出犯案规律,无疑就是
给地图让警察叔叔来请你去喝茶。
    
  3,外貌不要有突出特征。不能太高太瘦,也不能太矮太胖(多数连环杀手都不肥胖),脸上不要有胎记,身上不要有引人注意的特点,不要留下自己职业的习惯病(比
如医生和发型师手指上都会有职业痕迹之类的),太丑或太俊的人都容易让人留下深刻印象。只要你长得平凡普通,目击证人就很难形容出你的外貌,从而增加查案难度。
  说起来,我确实很适合做杀手和侦探呢。
    
  4,不要佩带明显的饰物。除了与第3点一样容易被辨认之外,在与受害者争执打斗间,很容易不慎掉落现场。或者会在死者身上留下痕迹。警方能从饰品的来源找到买
饰品的人。而你就会处在搜索范围之内,十有八九你会被抓到。
    
  5,杀人的时候要快,狠,准。速度快,下手狠,落点准,一招致死,不得翻身。绝对不要给受害者反抗的余地和机会。
    
  6,不要杀害黑社会的人和警察,因为那样你被捉到会死很惨。不要杀害即将结婚的人,因为对方的配偶如果爱得极深,跟到天涯海角他都会把你找到。然后私刑折磨处
死。
    
  7,不要跟踪受害者,容易露出马脚。不要带走受害者的物品,不要收藏受害者的头发,耳朵,项链之类的,不要给受害者打电话或者写恐吓信,那会留下你的声纹,指
纹和字迹。
  不要把报纸的报道剪下收集,不要打听自己犯案的情况,更不要写信或者寄死者遗物去嘲笑警方。你真当现在是18世纪而你是伦敦的开膛手杰克吗?
    
  8,不要在围绕自己家中心的周边地区杀人。因为按照犯案地图规律,把现场地点标示在地图上,很容易发现,你的家的地址,正是所有犯罪现场包围的中心点。
    
  9,不要在犯罪现场逗留。警察会在现场拍很多围观群众的照片,那是因为许多纵火犯很喜欢逗留在现场看受害者的惨状,有些杀人犯还会在事后回到现场感受当时的快
感。
    
  10,若非到不得已,不要杀人。若真要杀自己仇恨的人,可以先杀其他不相干的人做障眼法,让警方以为这是无差别手法,杀自己恨的人,要带走对方的钱包,手机
等,给人以错觉这是普通的劫杀。不要强奸受害者,因为那样会和对方纠缠,争斗之间,就会留下你的汗液,唾液,皮屑,毛发,尤其是自己的精液罪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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